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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廊坊师范学院2014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廊坊师范学院,是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地处被誉为“京津走廊上一颗璀璨明珠”的河北省廊坊市,学院分两个校区办学,占地2000亩,有各类实验室(实验中心)117个,图书总计115万册,各类电子图书67万册(件)。学院设有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开设48个本科专业,60个专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近2万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廊坊师范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4名,管理岗位人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廊坊师范学院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廊坊师范学院公开招聘2014年第二批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6月26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由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受理。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7月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具体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明德楼305室,电话:0316-2197941。 (三)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廊坊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填写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3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人事处网站,所有通知事宜均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无需缴费。 (五)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五、考试 (一)试讲:所有岗位均采用试讲方式,除教师和辅导员岗位外,其他岗位的试讲环节均设有相关实践操作。 1.试讲采取分专业(按报考专业)方式进行,试讲内容由各专业指定,试讲时间20-30分钟。试讲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试讲时间:7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试讲内容由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笔试)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和院务公开栏公布。 (二)笔试:辅导员岗位需要另外参加笔试 1.依据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试讲成绩并列的都进入笔试。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7月6日,考试时间6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学院人事处网站。 4.进入面试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并在廊坊师范学院院务公开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教师岗位依据试讲成绩,辅导员岗位依据试讲和笔试平均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7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通过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试讲成绩(辅导员岗位按试讲、笔试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辅导员按试讲、笔试平均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或试讲笔试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辅导员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www.lfsfxy.edu.cn/rsc.asp)、廊坊师范学院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lfsfxy.edu.cn/rsc.asp)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6-2197941(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 1.廊坊师范学院201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廊坊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廊坊师范学院 2014年6月25日 http://www.he.lss.gov.cn/ztzl/sydwgkzp/1211760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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