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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招聘岗位另有要求除外)。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 2、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2013年、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5月24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4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5月23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考生于2014年6月4日9:00-6月11日16:0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其他岗位考生于2014年6月23日9:00-6月28日9:3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于2014年5月21日-5月24日上午11:00到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人员,须于6月9日-10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于5月30日前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其他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需笔试的岗位,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烟台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笔试的,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后可参加面试。其中,上述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或专业岗位需要笔试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组织笔试,并在招聘计划3-5倍范围内提出进入面试的比例,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9:00-11:30。 1、笔试科目 卫生类岗位,莱阳卫生学校教师C、教师D岗位和烟台护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一科,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分四类:临床医学、西医临床、外科、内科、口腔、耳鼻喉科、五官科、眼科、妇产科、麻醉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急救医学、神经病学、临床诊断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营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检验、超声、影像、放射,心、脑、肺科等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中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护理、助产学等统一使用护理试卷,药学、药剂、中药学、临床药学等统一使用药剂试卷。 教师类岗位(除莱阳卫生学校教师C、教师D岗位和烟台护校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学基础知识一科,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时政方针、教师法等教育基础知识及综合写作。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及综合写作。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5(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讲解员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以及专业技能考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教师类和卫生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综合类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招聘岗位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的,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人员的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烟台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5-6905229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6789730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ytrsks.gov.cn) 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 附件1附件2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点击下载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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