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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为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城市市政建设、路政管理和养护维修;高架桥、高架地面道路的路政管理养护及其公用事业设施的监管;负责对管养范围内路政、绿化、广告、路容路貌等巡查。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优秀人才(事业编制),招聘简章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品行良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至197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研究生和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一)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相关信息在下述网站上发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网(www.czjsj.gov.cn)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4年5月11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止。 2.报名邮箱:2501178468@qq.com 3.报名材料 ①《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推荐表)、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寸近期彩色证件照扫描件。 ③提供优秀业绩材料扫描件: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的校综合奖学金证书,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有工作经历的提供曾参与的项目名称和本人所起作用等详细材料。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24小时后查询邮件,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确认。 2.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4年5月19日下午13:00—17:00。 复审地点:常州市建筑职工大学2号楼2305室(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2号) 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逾期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报名。 3.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家评审考核和专业知识笔试的考试考核方式。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 1.专家评审考核(100分) 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8:30。 地点:常州市建筑职工大学(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2号) 内容:邀请专家组成评审考核小组,围绕岗位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专家评审考核成绩合格线为50分。 2.专业知识笔试(100分) 在专家评审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知识笔试人选。 时间:2014年5月21日上午8:30 地点:常州市建筑职工大学(常州市钟楼区木梳路12号) 内容:围绕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按专家评审考核成绩占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专家评审考核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及考察政审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单位实施,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监督。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及程序,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咨询 由招聘单位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咨询电话:(0519)88029200 六、管理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接受市城乡建设局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053、85682056 七、本简章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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