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民委批准,我馆2014年拟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用人部门 | 岗位 | 所需专业 | 学历学位 | 数量 | 展览部 | 展陈研究 | 民族历史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 |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培养方式为统分的国家全日制高校 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 (三)符合我馆招聘的专业需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交际能力; (四)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文化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任务 受聘者应服从我馆岗位安排,完成相应的岗位工作任务。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可持应聘简历到中国民族博物馆人事处报名,也可通过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报名截止到2014年5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按照招聘计划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 考试。 (三)考试考核 将于2014年5月下旬,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确定 面试人选。应聘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审批 人事处将拟接收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报馆党委审议。 通知拟接收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接收高校毕业生名单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国民族博物馆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高校毕业生报国家民委审批,履行报批手续后,办理录用入职手续。 五、相关待遇 接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及我馆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京外生源解决北京户口。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1号院3号楼410房间 (三)咨询电话:010-82684272 (四)传真:010-82684226 中国民族博物馆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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