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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1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中职岗位允许非师范类相关专业报考,中职英语、烹饪、服装岗位可放宽到往届生。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毕业时定向安排就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2日);
(四)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五)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可放宽);
(六)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除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岗位外);
(七)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除中职烹饪、心理学、服装岗位外);
(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
(十)自愿在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十一)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务必按自已的所学专业、学历、教师资格种类、普通话级别等比照各招聘岗位的条件来报考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本次公开招聘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13日-4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旧址(鱼洞化龙路339号)。
区教委咨询电话:66227003;联系人:唐老师;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66239580;联系人:刘老师。
(三)报名手续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学历的报名人员还需持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除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岗位外)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并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巴南区201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并先行填写),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科)
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到报名点退还报名考务费。
3.考生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4月12日。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4年4月18日上班时间到报名点领取。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本学科专业知识,除幼儿教师、中职英语、中职烹饪、中职服装、中职心理学教师岗位外,其余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本学科高中课程标准所涉及的内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的,则不计算该考生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巴南教育网上公布。
2.面试为教学能力考核,其中:文理科教师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为说课,音乐、体育、美术、幼教教师和中职教师专业教师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分为说课和本学科专业技能实作考核,说课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实作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信息技术只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3.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区教委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两项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名单在巴南教育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交巴南区教委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巴南区教育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凡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则该岗位空缺。
八、聘用及福利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证书交招聘单位审核后方可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巴南区201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推荐表.doc
2.2014年巴南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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