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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和《毕节市思源实验学校教职工配备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毕府办通〔2013〕6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缺编事业人员22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其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1.高中教师130名(纳雍一中65名、纳雍四中41名、纳雍五中24名); 2.初中教师21名(县二中初中教师3人,县雍安育才高级中学初中教师3人,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教师15人); 3.小学教师24名(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教师20人,雍熙一小2人,雍熙三小2人); 4.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40名(水东乡中心幼儿园10名、昆寨乡中心幼儿园10名、猪场乡中心幼儿园10名、左鸠戛乡中心幼儿园10名); 5.招聘中小学校校医2名、宿管员10名(纳雍一中校医1名、宿管员6名;县思源实验学校校医1名、宿管员4名)。 具体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详见《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缺编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专业设置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原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2010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职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幼儿园教师职位招聘全日制普通中专(含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校医、宿管员职位招聘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相应学科类别的教师资格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符合相应的资格认定考试科目的相关证件); 6.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校医、宿管员必须是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本县户籍以2014年3月24日前迁入纳雍户籍为准);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我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乡镇“计生特岗工作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 3.定向或委培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相关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31日至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纳雍县教育局。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交报名费100元,提交在附件中下载打印的《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缺编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A4纸复印);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3.纳雍县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隐瞒真实身份报考的,取消招聘资格); 4.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有考生成绩的证明及符合相应的资格认定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5、省内外中职学校幼师毕业生,由考生提供所属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开设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文件的复印件,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报名结束后,由纳雍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到纳雍县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6:00);领取地点:纳雍县教育局。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如某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纳雍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报名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由纳雍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考试 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其中报考中小学教师、校医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宿管员的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1.笔试范围: ①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考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 ②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考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③报考校医职位的考公共卫生基本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④报考宿管员职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上午;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如果报考中小学教师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2︰1的职位;将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并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笔试后调整的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①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②幼儿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 ③报考校医、宿管员职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数与笔试结束后调整的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综合成绩处于末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根据面试后调整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组织第二次面试,并以第二次面试成绩最高者列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必须在纳雍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体检。不在指定医院所作的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或减少情况由纳雍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2014年4月28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组工作人员须向纳雍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已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签字确认“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缺编事业人员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附件3); 2.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3.《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缺编事业人员考察鉴定表》(附件4),具体要求如下: ①应届毕业生经毕业院校(系)党组织考察鉴定; ②往届毕业生经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党组织考察鉴定; ③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考察鉴定。 4.考生档案查阅情况。 考察组根据有关材料及考生档案查阅情况提供考察结论。 考察中,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②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③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和乡镇“计生特岗工作员”; 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⑦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⑧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⑨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九、聘用及相关规定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签订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往届毕业生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本人档案及报考职位所需证书,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5月13日由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于2014年8月10日前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本人档案,否则不予聘用。 在招聘过程中,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纳雍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无异议的,按照所报单位及职位,以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职位见《纳雍县教育系统2014年招聘缺编事业人员选岗职位明细表》(附件5),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 (二)聘后管理 1. 聘用人员在本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任何县外招聘(招考)。 2.聘用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 3.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2014年教育系统缺编事业人员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纳雍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安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毕人社通〔2012〕260号)文件规定,并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6723(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 张老师:15585744566 田老师:13698547188 郭老师:13595740945 陈老师:15085766711 监督电话:0857—3526469(县监察局)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三、本方案由纳雍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纳雍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附件:《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缺编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 《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缺编事业人员报名表》 《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缺编事业人员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 《纳雍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缺编事业人员考察鉴定表》 《纳雍县2014年招聘教育系统缺编事业人员选岗职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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