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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政务接待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务接待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㈢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㈣外表端庄大方,举止言谈得体,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身高1.60米及以上,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㈥限女性。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㈠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16:00时止。 3.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毕业证(或学校证明)、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联系人:肖俊 联系电话:40892765 ㈡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时。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到区委党校教学楼候考室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面试地点:长寿区委党校教学楼。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仪表修养、责任心、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4.面试由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㈢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㈣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㈤聘用及待遇 政审合格后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工资3500元/月,聘用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3月25日
http://cs.cq.gov.cn/zfxx/news/2014-3/472_412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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