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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克州乡镇民政社会保障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3〕691号)文件精神,在克州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克州乡镇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工作人员,其中:阿图什市招聘13名,阿克陶县招聘19名,乌恰县招聘11名,阿合奇县招聘6名(详见附件《2014年克州乡镇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此次招聘由克州纪检委、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民政局联合实施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学历条件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条件;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4、已在国有企业单位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 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含参加5%人才储备 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 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6、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近三年来,在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 面试、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将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3月25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至3月28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14:00(北京时间),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4、报名需带材料: (2)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3)我州乡镇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已临时聘用或实习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从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填报岗位时只能报考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6)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1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门,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3、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日,笔试地点、时间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4、加分: (1)目前已在克州乡镇民政社会保障中心临时聘用或实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笔试成绩于2014年4月4---4月7日在发布公告的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四)面试 1、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2、 2014年4月9日进入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进行面试确认,并缴纳面试费40元。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4月11日。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考生综合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根据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结束后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与体检注意事项。 7、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定为 2014年4月12日。体检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日内,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重新组织递补人员体检。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6、体检结果于2014年4月14日—4月17日在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六)考察 考察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2014年4月25日。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GCD(泛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的工人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及亲属有无参与暴力恐怖组织活动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察结果与拟聘人员公示于2014年4月28-5月1日在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员于2014年5月5日全天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到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报到,领取聘用通知单,逾期不愈办理。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克州民政局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违反回避政策,应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回避政策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相关网站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235556(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举报电话:0908—4222009(克州监察局)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州民政局 2014年3月19日
http://www.xjkz.gov.cn/526644f6- ... ed29a0e6db5a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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