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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人规〔2009〕4号)和《深圳市龙岗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规定,经龙岗区委组织部批准,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1名辅助雇员,岗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公开招考辅助雇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要求,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证或B证)》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3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反国家计生政策情况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2014年3月31日。如职位要求最高年龄35岁的,是指1979年4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2、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如职位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指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楼人事考试窗口,咨询电话:28949217。
(二)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公开招考辅助雇员报名表》(附件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或B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相关材料要求:1.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文凭验证证明;2.工作经验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印章并提供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保缴交记录;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上述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外(需5日内补齐),报名截止时间届满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不予报名。
四、考试
(一)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和附加考试组成。
1、笔试。笔试内容由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等两部分组成,其分值比重各占50%。主要测试考生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及一般公文写作的基本功底。
2、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超过10人(包括10人)的,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排名前8位的考生作为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少于10人的,所有考生均作为面试人选。
3、附加考试。考试内容为写作,主要测试考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能力,考试难度相对较大。进入面试的考生参加面试后均可参加附加考试。
(二)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附加考试成绩×50%=总成绩。
(三)招考职位依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附加考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若附加考试成绩也完全相同,则由招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本次招考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如所有考生总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本次招考。
笔试、面试和附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上公布。
五、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依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龙岗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由招考单位将拟雇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网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龙岗区委组织部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
七、本公告由龙岗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招考咨询电话:28948321。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公开招考辅助雇员计划表
2、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公开招考辅助雇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 2014年3月19日
附件1-3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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