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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部署,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2014年全省计划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2039名,其中“985”高校村官工程计划选聘720名,按照《2014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进行选聘,本次计划选聘13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徐州市150名 常州市36名 南通市216名 连云港市168名 淮安市135名 盐城市90名 扬州市165名 镇江市50名 泰州市109名 宿迁市200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在具体选聘过程中,坚持同等条件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任职的优先。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各市选聘具体条件以各市选聘简章为准。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 面试、考察、 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3月17日-4月1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3月17日-4月2日,各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4月19日,统一组织笔试。 4、5月-6月,各市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 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选聘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各市选聘简章指定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考区参加笔试。 (三)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3月17日9∶00-4月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3月17日9∶00-4月2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3月17日9∶00-4月2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各市选聘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根据各市选聘简章,选择一个省辖市,或省辖市的一个县(市、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 调剂;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六、考试实施 本次考试不提供 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 七、咨询电话 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83393361、83391518;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各市选聘办咨询电话见各市选聘简章。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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