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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适应教育强区建设的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1、面向全国招聘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面向全省招聘骨干教师。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初级中学教师:45人
岗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体育 | 小计 | 合计 | 人数 | 骨干 教师 | 5 | 3 | 5 | 2 | 1 | 1 |
| 17 | 45 | 应往届 毕业生 | 6 | 4 | 5 | 5 | 2 | 3 | 3 | 28 |
2、小学教师:55人
岗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美术 | 科学 | 小计 | 合计 | 人数 | 骨干 教师 | 10 | 11 | 1 | 1 |
|
| 23 | 55 | 应往届毕业生 | 10 | 9 | 2 | 4 | 3 | 4 | 32 |
3、幼儿园教师:10人
岗位 | 学前教育 | 合计 | 人数 | 应往届毕业生 | 10 | 10 | ​ | ​ | ​ | ​ |
四、应聘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2、年龄在28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其中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 5、应聘者只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聘初中教师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应聘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应达CET四级及以上水平,应聘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应达CET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6、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骨干教师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学校安排,爱生敬业。 2、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愿意为学校的发展作出积极奉献,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3、年龄须在42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要求 (1)专业技能要求:应聘者只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初中教师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英语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2)须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含中小学或教研)。 (3)初中骨干教师岗位应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骨干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达不到相应职称要求的,应满足以下实绩条件: 应聘初中骨干教师应满足下列实绩条件之一:①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②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比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或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比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③省示范性中学担任过不少于两届初三年级班主任的初中教师。 应聘小学骨干教师应满足下列实绩条件之一:①获得过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十佳少先队辅导员”或“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②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比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或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比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注:以上条件均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材料。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 面试、试教(专业测试)— 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二)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1)时间:2014年3月21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雅礼天心中学(原天心一中芙蓉校区,长沙市黄土岭路218号) (4)报名: 应聘者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技能测试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只有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需要)。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 应聘者请另附个人基本情况简介(本人钢笔书写)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各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6)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考职位数达到5:1(含5: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对招考计划按照报名人数根据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笔试 (1)时间:2014年4月13日8:30—12:00 (3)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两个科目考试一并进行,时量为18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4)笔试成绩4月28日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和天心区教育局公众信息网提供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分数公布之日起3日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按程序进行查分。 (5)查分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试教(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成绩相等时,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进入面试、试教(专业测试),如分数仍然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试教(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专业测试)名单在天心公众信息网及天心教育公众信息网公布。 3、专业测试 (1)时间:2014年5月 (2)地点:待定(见网上通知) (3)参加人员:应聘体育、美术岗位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4)美术考生请备好素描写生、水粉写生和速写所需的工具(纸和画架除外);体育考生请备好体育器材和伴奏磁带。 4、面试、试教 (1)时间:2014年5月 (2)地点:待定(见网上通知) (3)面试和试教合并进行。面试时间为5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试教内容为片段教学。应聘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在面试试教之前将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具体要求见网上通知。体育、美术岗位的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成绩按3:3:4的比例计算面试试教(含专业测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以下简称面试、试教成绩)。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试教成绩按3:7的比例计算面试、试教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试教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试教发布通知的同时在网上公示)。 (4)成绩合成:应往届毕业生和骨干教师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试教(含专业测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5)应聘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6)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和天心区教育局公众信息网公示。 5、体检 (1)时间:待定 (2)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见网上通知。 (3)体检工作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4)如应该体检的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但递补人员面试、试教成绩不能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 (5)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和天心区教育局公众信息网公示。 6、考察 (1)时间:待定 (2)体检合格人员将有关证件、证书原件送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长沙市天心区天剑路282号),由区纪委、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送复审资料的,取消考察资格。其中,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生、学位证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3)考察组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经考察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但递补人员面试、试教成绩不能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4)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和天心区教育局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1、新录取聘用的工作人员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新录取聘用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3、本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及聘用期制,相关权利及义务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按合同进行规范管理。正式聘用人员 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相关编制。 七、联系电话和查询网址 联系电话:0731-85159995、0731-85128776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5898312长沙市天心区纪委、监察局 0731-85155415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纪委 www.tianxinedu.com天心区教育局公众信息网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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