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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城管局部分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政(排水)管理处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和排水行业管理工作。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是市城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学位 招聘范围 其它资格条件
宁波市市政(排水)管理处 给水排水工程 1 给水排 水工程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大市户籍和生源
工程施工管理 2 土木 工程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大市户籍和生源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文秘 1 汉语言 文学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大市户籍和生源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工程 造价 1 工程 造价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大市户籍和生源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广告 管理 1 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 全国 35周岁及以下
会计 1 会计学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大市户籍和生源 35周岁及以下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1日9时—3月13日16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3月14日9时—3月17日16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14年3月18日9时—3月20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7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3月26日9时—3月28日16时 完成网上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半天。笔试由主管局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管网(www.nbcg.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2014年非宁波范围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持原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推荐表、就业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由市城管局统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管(www.nbcg.gov.cn)网上公布。 (三)体检、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城管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城管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7892738、87191121 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1.市政管理处,联系人:吴少敏,联系电话:87191141,地址:解放南路208号12楼; 2.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刘勇权,联系电话:87198769,地址:解放南路208号9楼;
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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