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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8日-3月13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入围封闭管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悦华大厦(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路线图见附件三)。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无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但应一并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②《考试报名登记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此两份表格均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报名推荐表》须由所在学校盖章。 ③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户口本或由现户口所在街道派出所提供的生源地证明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已获得的高中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一并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②《考试报名登记表》。此表格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打印,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③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如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需向报考职位所在市国税局人事部门进行情况说明并征得同意。用人部门同意后,在面试确认书中补充以下内容:“×××(姓名)承诺将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体检后两周内或考察阶段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④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户口本或由现户口所在街道派出所提供的生源地证明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已获得的高中以上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一并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②《考试报名登记表》。此表格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打印,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③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需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④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户口本或由现户口所在街道派出所提供的生源地证明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4.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方式 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份),以及经本人签名确认的参加面试确认书原件(1份),确认书格式为“×××(姓名)确认参加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职位代码)职位面试”,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寄到报考市国税局人事部门(地址见附件四)。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 2.各市国税局将逐一通知本市入围考生所报考职位的面试日期等信息,广东省国税局将在网站统一公布各职位的面试日期。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如联系方式已发生变化的,请主动与所报考市国税局人事部门联系。 3.现场资格复审。考生于面试当日早晨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按时到达考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一)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二)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一)面试成绩公布。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地点等候领取本人面试成绩。同时,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考生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三)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联系电话为:020-38352207,38352228。 附件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三: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点交通路线图 附件四: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各市国税局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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