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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4年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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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5 21: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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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8日-3月12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具体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8号,从郑州火车站乘坐B12路或68路公交车至科学大道与银屏路站下车,银屏路往北至枫杨街以西200米即到。路线咨询电话:0371-67995128、67995129。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注明限制当地户籍或生源的,请携带当地户籍证明和属于当地生源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方式
  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份),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寄到: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收,邮编:450008,联系电话:0371-66767169。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
  2、现场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4年3月6日至3月7日每天上午10:00-下午17:30, 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财政学、税务、会计学、审计及其相关专业职位的考生请于3月6日报到,报考其它专业职位的考生于3月7日报到。报到地点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河南省税务干部学校。具体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8号,从郑州火车站乘坐B12路或68路公交车至科学大道与银屏路站下车,银屏路往北至枫杨街以西200米即到。路线咨询电话:0371-67995128、67995129。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采取隔位公布,前一位考生面试完,到指定地点等候,下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公布前一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发布体检通知。入围体检的人员于本人面试后第二天早上在指定地点集中,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各位考生于面试当天晚上到现场查看面试成绩,确认是否进入体检名单,当场确认签名,并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371-66767169。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预订所住宾馆,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打电话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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