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开发区招商局(商务局)是赣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副县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招商引资及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工作。因工作需要,经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1名招商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GCD(泛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的工人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体貌端庄、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作能力、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热爱招商引资工作。
(二)相关要求:
1、年龄23-2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并199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女性要求身高1.65米以上,男性要求身高1.75米以上;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熟悉电子商务、资本运作,对招商引资工作有
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
面试、考察、
体检和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2014年1月14日-20日;报名地点:赣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3107办公室;联系人:邹向华;联系电话:0797-8378070,13767717566。
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者,请带上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和自荐材料一式三份(附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接受赣州开发区招商局的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接通知后进入面试。
(二)面试和考察
由区人事、纪检、用人单位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聘用
1、体检。考察入围者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条件进行。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聘用。从面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期一年,考核合格可以续聘;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一经正式聘用,受聘期间与赣州开发区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同工同酬、同权、同责、同义务。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由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结合聘用人员的受聘岗位、学历、职称、参加工作时间、任职年限等按《江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定,用人单位按核准的聘用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赣州开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招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