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福建医科大学系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因工作需要,2014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9名,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服务意识。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2013、2014届毕业生,本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四年及以上学制;2014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的应聘人员外语不作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临床技能教学中心教师 | 1402-01 | 1 | 临床医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基础医学院教师 | 1402-02 | 1 | 法医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人文学院教师 | 1402-03 | 1 | 应用心理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护理学院教师 | 1402-04 | 1 | 临床医学(内科学方向)、内科学、护理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402-05 | 1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方向)、妇产科学、护理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外国语学院教师 | 1402-06 | 1 | 英语语言文学、国际贸易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1402-07 | 1 | 英语语言文学、翻译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为英语或商务英语或翻译专业 | 海外教育学院教师 | 1402-08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为对外汉语专业 | 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科研 | 1402-09 | 1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1、本科为医学类专业;2、具有从事动物或人体形态学研究工作经历 |
三、信息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 2.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 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1.考试采取笔试、试讲和 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达1:3的,报省 公务员局同意后可开考。笔试、试讲、面试满分均为100分。1402-09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报考人员按照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考试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3.报考人员缴费后,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提示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1402-09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5.资格复核。试讲、面试前,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关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如实提供应聘报名表(在福建医科大学网上招聘系统“简历预览”中打印呈报表)和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含课程成绩单的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等级或成绩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未能如实提供材料(含缺少材料)的,不得参加试讲、面试。
6.进入试讲、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1402-09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 7.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和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 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北路1号,邮编:350108。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2960。 报名系统有关操作问题咨询,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252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22862537。
福建医科大学 2013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