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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0名,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及学历和学位证书;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
年龄、任职年限均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佛山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9日09时—12月23日17时
(二)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并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同时填写《广东省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发送至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公开招聘邮箱(fzygkzp2013@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高校人才网+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应聘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报名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1、网上申报材料。报名人员于12月19日上午09时至12月23日下午17时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料填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名人员。经笔试、试讲考核后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论文等)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和面试。应聘者提交的复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3、报名结果查询。报名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http://www.fspt.net/)首页公告符合考试资格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应于12月26日-28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设定开考比例:高级职称及以上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招聘岗位,不足1:2不开考;其他招聘岗位不足1:3不开考。以开考比例的倍数来确定开考的岗位招聘数。
(一)笔试:
岗位任职条件中学历或学位要求是大专及以上或本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者,不论应聘者的学历或学位的高低,一律须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9日上午09:00时,笔试内容为《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技能考核)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技能考核)对象。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文件规定,岗位任职条件中学历或学位要求是硕士及以上或者职称要求是中级及以上的招聘岗位,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环节的应聘者,经佛山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试讲(技能考核)环节。对免予笔试的岗位,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5倍以上时,对应聘者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职业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技能考核)人选。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试讲的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试讲(技能考核)
1、专任教师试讲
主要是对应聘专任教师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的考察,包括教学能力、专业能力、科研潜力。
2、教辅及管理人员试讲(技能考核)
试讲(技能考核)主要是对教辅及管理岗位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职业适合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试讲(技能考核)时间为10-15分钟。试讲(技能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试讲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试讲(技能考核)前30分钟抽签确定顺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考试。
试讲成绩在试讲工作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http://www.fspt.net/)首页予以公布。根据试讲(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进行测评,如价值观、态度、个性、品质、内涵修养、自我形象、社会角色、职业取向等。
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1、不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有考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按体检通知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需费用由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社局网站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其他要求
1、佛山市人社局负责对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招聘联系电话:0757—87263103联系人:苏老师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334866(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7—87263139(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528137
附件:
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说明书》
2、《广东省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记表》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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