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
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招录在消防中队担负执勤备战等任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528名。
二、招录条件
1、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1988年9月1日以后——1995年9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
2、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应符合《湖南省消防部队招收专职消防队员政治条件》。
3、身体健康,
体检合格,身体检查应符合《湖南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专职消防队员身体条件》的标准。
4、退役军人、职业院校的消防、汽修、水电工、电钳工、新闻、汉语言文学和文体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年龄至27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录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9:00至11月6日12: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28日9:00至11月6日17:00报名网站为长沙人才网(
http://www.cshr.com.cn)和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kds100.com/hunangwy/),报考人员登录本网站报名系统,填写《2013年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一张(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7日9:00至11月8日17:00自行在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及复审时间安排。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能测试时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
政审),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内容: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
毕业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证件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的资格。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立定跳远、1500M长跑,报考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时间:2013年11月11-13日(每天8:30-17:30)
3、地点: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培训基地(开福区新港镇长沙港以北800米,湘江北路与安顺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市内乘159路、801路、916路、9路、149路、116路、128路、128路区间线等线路公交车到达汽车北站,到站下车后有专车前往基地。
五、体检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进入体检的人选。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14日9:00至11月15日17:00自行在报名网站查看公示,并下载填写《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体检标准参照征兵标准执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3年11月18日7:30在武警湖南省消防总队医院五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二段178号(伍家岭生活广场对面)。体检人员须提供《长沙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参加体检。
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公示与录用
在体检、政审环节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出现计划空缺时,按体能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市消防支队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录工作。对违反招录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装备配置、
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等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本次招录政策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31-82686174
报名监督电话:0731-82686173
技术支持电话:0731-8225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