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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公告] 2013年郑州惠济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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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11: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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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郑州惠济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郑州惠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根据工作需要,2013年惠济区区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惠济区区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聘用后统一分配。
  二、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详细岗位及报考条件见《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推荐1)。
  5、第一类专业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三化协调发展工作人员、现代产业发展研究员、招商引资主管专业不限。
  6、第二类专业岗位要求年龄30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及学历须符合相关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31日-9月2日
  8:30-12:00    13:00-18: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就业培训中心(清华园中路,乘78路公交车清华园中路站下车路西)。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免冠2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学历认证,《报名登记表》(推荐2)。第一类专业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报名登记表》所填业绩对应的从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加分条件: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 “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凡符合报考及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5、报名费每人30元。
  6、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9月6日到惠济区就业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
  (二)面试
  (1)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第一类专业岗位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业务能力测试
  第一类专业岗位考生面试后须进行业务能力测试,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业务能力测试考生。业务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带入业务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第一类专业岗位总成绩=业务能力测试成绩
  第二类专业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考察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体检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其它环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期一周。
  2、第一类专业岗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第二类专业岗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新聘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视为自动弃权。
  4、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不含惠济区内流动)。
  5、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其他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业务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及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政策解释权归郑州市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考务咨询电话:0371—636390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    14:30-18:30
  监督举报电话:0371—63639061
                              郑州市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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