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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13年龙门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根据工作需要,经龙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门园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龙门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龙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龙门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在龙门园区纪工委的监督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重业务、重适用、重实践原则。
三、招聘专业(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8人。其中食品卫生安全、农业、社会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类别2人;财政预算、工程造价和建筑工程预决算相关专业类别1人;规划、建筑等相关专业1人;新闻、写作、文秘等相关专业3人;优秀讲解1人。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和建筑工程预决算、优秀讲解岗位可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没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7日至8月30日(每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龙门中街龙门园区创建办(龙门园区派出所南20米)。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需填写《2013年龙门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推荐),并提供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工作经历证明,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所有资料均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真实。
5.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此次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技能知识两张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3.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岗位专业技能知识成绩×70%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专业技能、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门石窟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职位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本方案由龙门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5512380
龙门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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