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1598|回复: 1
收起左侧

[资料共享] 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承诺的法律释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5 22: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2013年政法干警民法学:承诺的法律释义新闻滚动人民网 [微博] 2013-08-05 15:01
[url=]我要分享[/url]
  • 腾讯微博
  • QQ空间
  • QQ好友
  • 新浪微博




  教育专家发现,在政法干警考试中曾出现过要求回答要约要件的简答题,由此可见,承诺要件的考查具有极大可能性,考生在复习中加以重视。在此教育专家对其进行详细阐述。
  什么是承诺,承诺通常是给卖方做出来的。以买卖合同为例,按照法律术语来讲,买方是要约人,卖方就是受要约人。承诺就是卖方即受要约人同意买方的要求,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买方的意思表示,其属性是意思表示,核心主张是同意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及理论通说,承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发出(主体)
  注:此处的受要约人不是广义的受要约人。买卖双方之间有代理人,承诺发给代理人同时具备法律效益。
  2.承诺必须在合同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时间)
  3.承诺的内容必须和要约的内容相一致(内容)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而进行承诺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除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有实质性变更。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
  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4. 承诺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到达。
  要约定有承诺期限的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到达;
  要约没有定有承诺期限的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到达。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人即时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若不即时作出,要约即归于失效。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所谓合理期限应当综合考虑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受要约人考虑的时间(依合同的性质不同而不同)、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等。
  教育专家建议考生要重视此类考点,对于政法干警考试以及个人业务能力提升都大有裨益。
 



发表于 2013-8-5 22: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4 10:52 , Processed in 0.13792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