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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教师招聘] 株洲市芦淞区2013年招聘小学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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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4 09: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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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2013年芦淞区招聘小学教师10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与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组6人,音乐、体育、美术组4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岗爱生,有志于为芦淞教育事业做贡献,服从组织安排。
2.取得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一致。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
6.有城区公办中小学连续一年以上的教师工作经历且现仍从事教师工作,经现任教学校考核合格。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
8.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
三、报考要求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7月31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3.联系电话:0731-28580676,28580503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到现场报名,不接受代替报名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须上交《芦淞区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同时还须提供现任教学校所在的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考核等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芦淞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严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两轮进行。分别为:笔试,专业测试(说课、上微型课)。
笔试,专业测试,均采用百分制。专业测试中,说课10分,上微型课90分。
将全体考生分为两大组:语文、数学、英语为A组,音乐、体育、美术为B组。
1.第一轮考试:笔试
全体考生参加统一的笔试。
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素质教育、新课程基本理论及其运用;写作。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第一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
分A、B组,按照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第一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第二轮考试的名单。
2.第二轮考试:专业测试
分A、B组进行说课、上微型课,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内容,时量为15分钟。
第二轮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
3.本次招聘最终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第二轮考试成绩。
4.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第一轮考试:笔试8月3日上午9:00---11:30
第二轮考试:专业测试8月4日上午7:30开始
(2)考试地点:立人学校
六、体检政审
分组,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依据本次招聘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如果某组最后一个招聘职位出现相同成绩,则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该职位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其进行政审。体检不合格者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职数缺额从该组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者按上述规定程序参加体检、政审。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和政审均合格者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天,如无异议,则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公示期间被取消拟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职数缺额从该组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者按上述规定程序参加体检、政审、公示、拟聘用。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并经芦淞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说明
1.没有全程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无资格参加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
2.同一组在体检与政审,公示与聘用过程中最多只能递补两次。
4.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芦淞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芦淞区教育局0731-28580676
举报监督电话: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芦淞区人社局0731-28580617
芦淞区监察局0731-28580930
芦淞区教育局0731-28580517
株洲市芦淞区人事编制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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