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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探讨] 信阳罗山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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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09: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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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2011年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2011年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根据我县县直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度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25名。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人事编制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做好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竞聘,将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员吸收到我县事业单位中来,为我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二是坚持按编制设岗,按岗竞聘原则;三是坚持阳光操作、社会广泛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中小学教师120名,其中普高10名,职高10名,初中10名,小学教师90名(含本县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和大学生贫困县志愿者定向招录岗位2名)。
  其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1年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28周岁以内(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内(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于2011年6月30日止。
  4、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指具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及其以上院校毕业文凭)。
  5、小学教师职位限于本县籍人员报考。在本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和大学生服务贫困县志愿者不受户籍限制。报考普高、职高、初中、财政局、人防办岗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6、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生和年龄40周岁以下、中学一级职称以上、身体健康、教学能力突出的非本县在职高中教师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人员免于笔试,可直接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取报该职位考生中的笔试最高分。
  7、本县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和大学生服务贫困县志愿者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具备两项以上因素的,不累计加分。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学校或用人单位开除的;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1年7月14日)。通过公告、会议、广播电视、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和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7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罗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县政府西世序西路,仁和家园小区东门正对面)。
  3、报名费用:报名时每人收取考务费、信息采集费72元。
  4、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报名时持身份证(限罗山籍职位的还需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版免冠1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到报名点报名,填写统一印制的《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
  5、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或专业)。
  6、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应达到2:1以上,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8、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7月28日至7月29日持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报考我县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不参加面试;报考普高、职高、初中、财政局、人防办岗位的考生只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1、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专业基础知识。
  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笔试内容:
  (1)公共科目内容: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2)专业知识内容: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为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20分;报考高中、职高、初中、财政局、人防办岗位的考生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
  方法: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8:00统一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1年8月8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调配录用股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考普高、职高和初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方法,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专业的课本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报考财政局、人防办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5)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报考小学教师人员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若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1)报考教师岗位者以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者优先;(2)报考教师岗位者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3)报考普高、职高、初中、财政局、人防办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小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在体检中,若有不合格人员,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16日统一进行。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部门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于8月25日前完成。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7〕19号)的规定执行。
  (五)公示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书。
  (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罗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组      长:汪明君
  常务副组长:易明忠
  副  组  长:袁祖军   陈奎生   李兰欣   孙文理
  黄  辉   陈国刚
  成      员:陈  林   任金龙   邹荣幸   刘新民
  鲁筱丽   张家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陈奎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林、任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录用股和相关单位人事股的工作人员组成。办公电话2178212。
  七、招聘纪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以上方案由罗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178212    2178256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发表于 2011-7-15 10:26: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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