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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平顶山郏县2011年招教岗位设置表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我县教师缺编问题,根据《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法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有编制、有岗位、有计划的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初中教师60名、小学教师40名)、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郏县2011年招教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范围
具有郏县辖区户籍,符合招聘条件,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范围可扩至平顶山辖区户籍)。
四、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初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尚未就业并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招聘对象: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尚未就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
3、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普通全日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者年龄条件:
①幼儿教师:25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②中小学教师: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③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3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5、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一律分配到农村基层教学一线工作(研究生除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2009年、2010年按省特岗计划考试录取的“特岗教师”;
2、已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招聘录用手续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发布信息
2011年7月6日,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郏县政府网站、郏县教体局网站发布招聘方案,公示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3日至2011年7月19日
报名地点:郏县教体局
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2011年届毕业生暂无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各一份,并采集个人数码图像信息。
3、学历确认:采取网上认证办法,或者提供有河南省学历毕业证书认定机构的确认证明,方可确认应聘者的学历。
4、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数码照相信息采集费、考务费100元。
5、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开始,且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有隐瞒、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提供不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收费票据到郏县教育体育局领取《准考证》。
7、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人数。
8、此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等相关信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郏县人民政府网站、郏县教体局网站和郏县电视台公开发布。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等)占40%,所报学科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以初中、小学及幼师课程标准为依据)占60%。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段、分学科以1: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郏县人民政府网站、郏县教体局网站将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和注意事项。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郏县教体局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按要求参加面试。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幼儿教师面试采用技能考核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考生面试为试讲。考生现场抽签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当场打分,现场宣布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基础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课堂把握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请关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郏县教育体育局网站。
考核是对被考核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与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等额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报县招教领导组审定后,在郏县人民政府网站、郏县教体局网站及郏县教体局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结果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由郏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同时由用人单位填写《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县教体局审核后报县人劳局、县编办核查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招聘人员签订《郏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幼儿园教师由县财政负责缴纳“三金”,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由所在幼儿园负责筹资解决。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严格把握招聘教师的质量,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郏县2011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宏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贯钊(副县长)
朱国宪(副县级干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景豪 (县教体局局长)
梁雪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陈延锋(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 根(县编办主任)
李彦锋(县广电总台台长)
姚景春(县财政局局长)
周慧敏(县卫生局局长)
董晓军(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秦中杰(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朱国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根、周军营、谢中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在报名、命题、笔试、面试等环节全程参与,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5162079 0375-5159083。
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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