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安置计划
国务院办公厅为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计划4名,其中师职干部1名、团职干部1名、女干部1名。
二、岗位资格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的接收安置岗位均为机关
公务员岗位(行政
编制)。具体安置岗位及条件详见报名系统。
三、接收安置办法
除接收安置师职干部按照机要岗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有关规定采取考核选调的办法之外,接收安置其他干部通过网上选岗报名、资格审核、参加统一笔试、
体检、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
政审考察等程序择优录用,即在统一笔试之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各岗位前8名参加体检、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并按照综合成绩(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和3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数与接收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在体检、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察阶段,因军转干部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替补。参加体检之前,军转干部应提交军官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个人简历等材料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对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参加选拔的资格。有关具体事宜,届时提前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联系人:吴志翔;咨询电话: 63099177;咨询时间:6月18日(周二)至6月20日(周四)8时至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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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