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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探讨] 安阳市龙安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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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2: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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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行业和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安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5名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煤矿、矿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专业、人数
  招聘地质工程专业、采矿工程专业、安全工程专业、机械自动化专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测绘专业等涉煤专业15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报考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5日至6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安阳市龙安区政府4楼中间会议室(安阳市梅东路南段)
  (三)报名方式: 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报名办法及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
  (3)工作经历证明。
  (4)在职人员需提供现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有资料齐全后现场领取并填写《龙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收取考务费72元。
  3、考生于2011年6月10日至11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应的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2011年6月12 日
  上午: 8:30——11:30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报考动机与举止仪表等。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负担。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为主,走访调查为辅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工作能力、业绩等。
  八、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张榜公示,同时在安阳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九、聘用与待遇
  公示结束后,由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审验证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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