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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县直有关单位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建立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作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1、计算机岗位6人; 2、审计岗位1人; 3、会计岗位3人; 4、城市规划、测绘岗位5人; 5、文秘岗位21人; 6、统计岗位4人; 7、建设工程技术岗位3人; 8、法律服务岗位3人; 9、经济管理岗位2人; 10旅游管理岗位2人。 三、招聘范围与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南召户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6月30 日以后出生),2011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报考审计、会计岗位须是未就业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审计、会计或相近专业;或具有审计师、会计师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普通专科毕业生; 2、报考文秘岗位的须是未就业普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熟悉计算机应用; 3、报考城市规划、测绘、建设工程技术、统计、经济管理、旅游管理等岗位须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未就业的普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报考计算机、法律服务岗位须是未就业普通本科及以上计算机、法律专业毕业生; 5、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贫困县志愿服务者符合以上专业条件者,不受户籍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
2011年5月27日在县电视台、南召县政府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1年6月8日至2011年6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院校应届毕业证明报名,但在聘用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审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若报考者为独生子女,应同时携带独生子女证和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据的独生子女证明表。“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到期合格等次以上人员报考者应同时携带相关证件,填写加分资格审查表。 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照相,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进入面试、体检的考生有关费用另行收取)。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若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缩减招聘岗位职数或取消本次本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地点: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办公室 3、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出题办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1年7月19日上午8:30至10:30。 考生要在2011年7月17日一天内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三支一扶”毕业生、西部志愿者、贫困县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笔试成绩加5分(折合前)。 独生子女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折合前)。 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依据招聘岗位数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满分100分。 (3)计算机技能测试
考生上机进行实际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对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满分1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考核成绩)X60%+计算机技能分X50%。 4、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进行。对因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5、岗前培训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6、公示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用人单位申请和单位定编情况,进行分配,服从分配者,办理上岗手续,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上岗时签订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
电话:66880023
监督电话:62038900 (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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