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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1年我县卫生、财政、水利等11个部门(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 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0名。其中,县人才服务中心有1名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 三支一扶”等“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考试类别等详见《2011年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与招聘专业相对应的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报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具有与招聘专业相对应的执业医师资格的,以及报考招投标中心具有与招聘专业相对应的高级职称或取得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6月3日至6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舒城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 培训中心(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中段溪滨楼六楼),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舒城县事业单位选招补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2011年舒城县事业单位选招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从网上下载,用同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并填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全日制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 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等有关证件材料报名。 4、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已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考核称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报经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对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将予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5、在职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及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乡镇财政所岗位的不填报到具体用人单位。聘用时,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选具体聘用单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每人每科45元)缴纳考试费用。 5、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 (四)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 (五)报名截止后,确认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或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层次人员的岗位,经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凡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中段县人民政府大院综合办公楼三楼)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考试费用。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笔试。 (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计算机,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分为临床医学、医学基础、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学、护理学基础、中医基础、卫生事业管理、物理、会计、计算机、土木工程、机电基础、水利工程、城市规划、食品卫生、法律、文物保护、土地资源管理、工程造价、 申论等21个专业考试类别,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上午7:50-9:20《公共基础知识》;10:00-11:40《专业知识》。考试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考生务必于6月23、24日上班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按3:7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分岗位排序后通过网站对外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知识》成绩亦相同,则按《专业知识》试卷中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应聘人员两科考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 体检、考察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考部门(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拟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等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未能在聘用公示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监督检查 为 增强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有关工作人员或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 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74703。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62262,8621245。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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