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12月30日,招满为止。
(二)组织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由学院自行组织招聘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1. 报名地点与方式
(1)登陆河北人事考试中心网页:河北省2011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2)应聘人员也可以直接学院人事处(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报名,填写《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或将需将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报名表发送到邮箱:hbgyrsc@21cn.com。
2. 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习成绩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2)科研成果情况:包括已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情况,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 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的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采用试讲、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师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科研能力、获奖情况、取得相关专业资格情况、毕业院校及专业、综合素质等情况。
(二)成绩计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1、根据考核成绩对拟聘用人员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2、根据体检结果,在学院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有关待遇按《关于培养和引进博士的规定》<冀工院[2008]56号>执行。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
联系电话:0311-85239521 0311-85239531;邮编:050091
联系人:臧胜利 刘志辉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