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注:音乐、体育岗位为音乐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两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总时量150分钟,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2011年5月24日(星期二)开始,可在长沙教育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5月25、26日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次日领取查分结果。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笔试后,按各专业招聘计划总数的3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填报第一志愿的上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按与招聘学校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未达比例时,在填报了第二志愿的上线人员中,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等时,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2、考核定于6月2日至6月11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内容见5月23日(星期一)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公布的各招聘单位《招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六、成绩合成
笔试和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考核前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下均简称“合格分数线”)。
七、体检
1、体检人选在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依合成分数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申请一次复检。
八、考察工作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出现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各招聘单位综合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依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招聘岗位空缺。)
2、拟录取聘用人员经市教育局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3、经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岗位录取聘用者,到招聘录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骨干教师岗位录取聘用者,由招聘录取单位到市教育局人事处为其办理商调手续。
4、录取聘用者的岗位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手续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办理。
5、8月12日(星期五)前,未能办理档案转入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注意事项:
1、无中学高级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原则上只招聘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报名应聘时按中学一级教师同等对待。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其在职的父母或配偶工作单位的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十一、联系办法
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教育人才中心 (河西茶子山中路320号)
电话:0731-84899738\84899741
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1-82939498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 (市政府前栋7楼)
电话:0731-88666045
相关网站:
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