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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该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经县政府研究,报市有关单位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卫生系统护理和临床医学类60名,计算机类5名;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29名;县直委局(除卫生)所属事业单位19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本方案后附的《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3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2)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30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拟报考职位;
(6)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嵩县县委党校(县城石磊街3号)
3、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附报名表后):
①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3)和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③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⑤在职人员另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规定交纳考务费3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并当场进行数码照相。凭缴费收据和身份证于7月3日至4日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4:1;报考卫生系统临床医学类职位的比例放宽至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服务嵩县的大学生村干部,截止2013年6月30日在村任职(任教)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者;
(2)服务嵩县的“三支一扶”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
2、提交材料
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下载并填写《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同时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3年6月30日在村任职(任教)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
以上人员未在报名期间内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资格。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中报考卫生系统临床医学类和护理类职位的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6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在嵩县人才网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四)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招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将在上述网站予以公布,请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学历层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本次所报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上述网站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人员本次所报职位不予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公告发布网址仍为嵩嵩县人才网。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312028
附:
1.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职位表
2.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应届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
4.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5.嵩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目录解释
嵩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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