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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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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21: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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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201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是融中专、中技、高级技工教育为一体的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主要职责是:为社会、煤炭行业培养技术工人,提高职业素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二:《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n.cn)。报名时间、报名程序、方法、资格审查等要求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 资格复审。应聘者完成网上报名后,由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人事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应聘我单位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应届毕业生提供《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三天完成复审工作。地点: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联系电话:0313-4082991
五、面试(试讲和现场答辩)
1.面试人选确定。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同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分专业进行,试讲内容按各专业指定;现场答辩由面试评委组现场提问并答辩。现场答辩采取百分制,试讲满分60分,现场答辩满分40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的方法,按平均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网站(www.he.lss.gov.cn)、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网站
www.zjkmjjx.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
0313-4082991(张家口煤矿机械制造技工学校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 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管理处)
                                        201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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