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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经省委组织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是隶属于共青团河北省委的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河北省团校。1987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从1999年开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招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多年来,学院秉承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治校理念,拥有一支爱岗敬业、学养深厚、专业精熟、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队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2013年4月21日。 3.报名要求。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四)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份(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于5月31日在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网站发布,并在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张贴。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对专家的提问进行答辩两种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5.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张贴和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网站发布。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核阶段,根据体检、考核情况择优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251615 传真: 85052564 2013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