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承德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校创建于1945年,校园占地1235亩。现有全日制研究生及本、专科在校生9000余人。设10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2个成人学历教育专业。下设直属附属医院l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7所,教学实习医院54所,总床位15000余张。设5个系、3个学院,3个硕士一级学科、26个二级学科。校本部设66个教研室、15个医学实验中心、6个研究所。2006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7年与新加坡联合培养护理学留学生。2008年与日本札幌市立大学签署学生交流合作协议。校图书馆藏书57万册。学校本部现有教职工665人。教师中60%以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33人。2001年以来,承担国家自然基金、科技部重点课题、国家“九五”攻关课题、省部级课题、厅局级课题50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近3000篇,获发明专利授权12项,主编、参编学术著作100余部、国家规划教材57部。近年,与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日本札幌市立大学、韩国又石大学、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和马来亚大学等20多个国外院校及医疗机构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 我校在省厅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省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我校统一招聘岗位的1:5确定参加我校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见我校网上通知(www.cdmc.edu.cn→组织机构→人事处)。面试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上二道河子,承德医学院,联系电话0314-2290601。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后,按招聘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在我校网站(www.cdmc.edu.cn→组织机构→人事处)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我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我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心理测试。体检、考核、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我校根据应聘者的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履行后续手续。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314-2290601、2291116(承德医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4-2291103(承德医学院纪检委) 2013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