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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 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厅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省高速公路石安、京沪、宣大、京秦、青银、石黄、廊涿、沿海、京衡、衡大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路段高速公路的管理、运营工作; 招聘单位:省高管局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投资与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法规草案、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铁路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铁路发展规划、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唐山船舶检验处,主要职责是:负责唐山港辖区所属业务范围的船舶检验登记以及船舶建造检验和营运检验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水运工程规划设计院,主要职责是:负责港口、河海工程规划等工作; 招聘单位:省交通宣传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对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条件、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 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2013年应届以及2012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3年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6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一:《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和信息查询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5日至4月21日。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及招聘单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如岗位急需,由省交通运输厅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列入开考岗位进行招聘。 (二)信息发布办法。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尤其是与岗位匹配的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达不到75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2X40%+面试(含专业测试)成绩X60%。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1:1比例在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高者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54707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劳动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