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公开考试选调、招聘工作人员57名,其中: 县公安局选调公安民警6名;县爱卫会办公室编内补员招聘工作人员1名;县疾控中心编内补员招聘预防医学人员2名,医学检验人员1名,卫生检验人员1名;县水务局编内补员招聘给排水工作人员2名,水资源工作人员1名,工程地质工作人员1名,水利水电工程工作人员4名;县远教中心编内补员招聘资源摄制与制作工作人员1名;县公路质量监督管理和检测站编内补员招聘工程技术人员3名;县法制办编外招聘法律工作人员2名;县经济调查队编内补员招聘统计工作人员3名;县农村能源办编内补员招聘环境工程技术人员1名;县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内补员招聘内科医学人员2名,外科医学人员2名,五官科医学人员1名,计算机软件工程师1名,法律工作人员1名,计算机网络工程师2名,财会人员4名;县总工会编外招聘社会化职业工会工作者13名,文秘人员1名,法律工作人员1名。 具体开考职位数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一般要求报考人数与相应职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否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现就有关考试选调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严重不良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年龄一般要求30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依此类推),具体以职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
7、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选调、招聘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招聘范围
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实施步骤
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调、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选调、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4月15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3、报名程序:本人须同意《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相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明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资料,以及各种奖励证书和自己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以供资格审查。 4、报名注意事项:
①现仍在校读书的非2011年6月30日前毕业的学生不能报名。
②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1年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资格审查时间:4月11日—4月16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2、资格审查单位:县人社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
3、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费100元/人)。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1日—4月17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4、打印准考证:缴费后,报考者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并签名。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9日上午10:00至4月21日下午17:0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2011年4月23日(星期六),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两科,8∶10—9∶40考《综合知识》,10∶00—12∶00考《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
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
4、笔试所需资料:须携带准考证、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身份证以及考试所需工具。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要求提交的材料。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分类分专业确定面试人员(特殊情况除外),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由主考提问来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纪委共同组织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分数高的排名。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得超过两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选调、聘用
选调、聘用审批时,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公布的招考计划数。凡拟调(聘)对象在2011年6月30日前不能出具文凭原件或其他职位所需材料原件者,将视为达不到职位要求而不予选调、聘用。
五、选调、招聘人员的待遇
选调人员按照原编制性质办理调动手续。招聘人员均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编内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每次聘期三年,工资福利享受聘用单位其他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编外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和政府雇员的管理及工资福利按《长沙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1、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选调、招聘的单位共同参与,县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3、选调、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请各用人单位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七、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联系人:彭慧
联系电话:0731-84024416
2、技术支持:
联系人:周彬
联系电话:0731-84062128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