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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招聘] 成都大学2011年招聘教师、教辅、辅导员等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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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8 10: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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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发展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校2011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及《成都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 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2011年招聘教师、教辅、辅导员等岗位工作人员共47名,其中编内聘用11人,编外聘用(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不列入学校正式事业编制,按照聘用合同制方式管理)36人,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术背景;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⑸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 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请各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简章,了解招聘岗位的对象、范围、条件及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1:3以上,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报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至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用人部门对类似岗位进行合并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编外聘用的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可任选一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15日。
⑴请各位有意应聘成都大学工作人员且符合成都大学所公布岗位需求条件者,可下载报考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并签名(一式两份),填写后请持报考资格审查表、本人身份证、自荐材料和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填报的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的证明材料、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到成都大学人事处(十陵校区行政楼315会议室)报名。所持材料均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⑵代报考人员报名须持报考人员签名的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持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网上投递报考资格审查表者须同时投递相关证明材料(投递邮箱:cdgzbm@cdu.edu.cn)。代报考及网上投递报考的人员于初试前必须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及复试。
(一)初试
初试由成都大学人员聘用工作委员会把关,人事处牵头组织,各用人部门作为主考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辅导员岗位主考部门为学生处,实验技术岗位主考部门为实验技术中心。
1.初试内容包括“专业背景考评”和“初试考核”两个部分。
2.专业背景考评放在初试考核前进行,具体由主考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自荐材料组织进行。
3.初试考核由各主考部门根据招考岗位的特点从以下四种方式中任选一种进行:
⑴试讲与现场答辩相结合。
⑵专业理论测试(笔试)与试讲相结合。
⑶面谈与试讲、现场答辩相结合。
⑷专业理论测试(笔试)与操作测试相结合。
初试考核中如有专业理论测试(笔试)的,主考部门必须在考前向报考人员公布计分方式及初试考核得分的计算办法。初试考核要求现场评分,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后取平均数即为初试考核得分。
4.报考人员的初试总成绩由专业背景考评得分与初试考核得分按3:7的比例计算得出,初试总成绩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5.根据每个招考岗位及名额情况,以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编内聘用的岗位,进入复试的人员原则上按1:3(岗位需求数:复试人员数)的比例确定。
编外聘用的岗位进入复试的人员比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复试
复试由成都大学人员聘用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1.复试方式
主要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复试。复试的评分标准由成都大学人员聘用工作委员会统一制定。考官根据复试人员的答辩情况并结合其教育背景、专业经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和思政表现等进行评分。
2.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后取平均数即为复试得分。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得出。根据每个招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该岗位的所有考生考试总成绩均低于60分,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由学校人事处组织体检和考核,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将安排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考核内容为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通知本人不予聘用。编内聘用的岗位空缺名额,经学校批准并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招考岗位。编外聘用的岗位空缺名额,经学校研究后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招考岗位。
  • 聘用
按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学校人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属编内聘用的,由学校人事处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它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并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管理。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属编外聘用的,在与学校签订编外聘用合同之前,本人须与成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保存人事档案关系合同书》,其个人档案、户籍关系同时交成都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编外聘用人员在受聘期间与学校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参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同级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校内津贴执行,其“五险一金”按城镇职工标准购买。
六、其他
(一)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初试、复试、体检、考核等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根据招聘工作进程随时在成都大学校园网公告栏内发布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敬请报考人员关注。
(二)未尽事宜,按《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及《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成都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单位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镇
联系电话:028-84616040
联系电子邮箱:cdgzbm@c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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