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和初选时间:2011年3月28日—4月1日。于4月1日14:00结束资格审查和初选,在“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rsc.hznu.edu.cn)”和“杭州师范大学学工部(xgb.hznu.edu.cn)”网上公布笔试人员的名单。
(三)现场确认和第一轮面试:2011年4月9日8:30—16:00(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10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四)笔试时间:2011年4月9日18:30—20:30(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第一轮面试和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3确定进入第二轮人员名单。
(五)第二轮面试时间:2011年4月10日13:30—20:00(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六)体检(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由学校统一安排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二)新聘任辅导员及心理辅导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协议: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材料不实的;逾期不能报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等。
(三)新聘任硕士研究生辅导员和心理辅导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同工同酬),工作2~3年考核合格的转入学校事业编制,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四)参加工作后前两年辅导员必须入住学生公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袁老师
电话:0571-28862988、0571-28865063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杭师大行政楼学生发展与服务部113室
邮政编码:310036
杭州师范大学
2011年3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