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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资料] 谁能告诉我:扣押物品清单要多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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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22: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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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的一定要说明理由、依据。


激烈讨论之后,我给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11-1-20 22: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有一道很纠结的题摆在大家面前:扣押物品清单是二份呢,还是三份呢?
来来来,都说说。
不辨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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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23: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忘得差不多了
发表于 2011-1-20 23: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当事人,工作总结
发表于 2011-1-21 10: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案件:一式二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行政案件是否有相关规定不清楚。
发表于 2011-1-21 13: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灰色肩章 的帖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待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第二百一十四条 对于应当扣押但是不便提取的物品、文件,经拍照或者录像后,可以交被扣押物品持有人保管或者封存,并且单独开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二份,在清单上注明已经拍照或者录像,物品、文件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转移、变卖、毁损,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物品、文件持有人,另一份连同照片或者录像带附卷备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扣押物品时,应当会同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写明扣押的理由,被扣押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由办案人民警察和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签名后,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有见证人的,还应当由见证人签名。
要区分清公安机关是在办理刑事案件还是治安行政案件,如果是刑事案件,还要视应当扣押的物品、文件是否便于提取而定。对于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中不便提取的物品、文件,开具《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二份,刑事案件可以扣押、提取的,开列《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三份,这一点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也是相吻合的。
发表于 2011-1-21 13: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3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5: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jonguai同学说的很不错,有法学素养。
但是没有说透彻。
下面的,继续。
发表于 2011-1-22 22: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灰色肩章 的帖子

老师,明天讲这个问题吧?还有,有时间的话能不能录下第八章,内容很多不好记。
发表于 2011-1-27 10:2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 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写明物品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其来源,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给待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肩章老师 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不就是附卷备查吗?附卷备查不就是交给了公安机关保管人员附卷备查吗?这点不太清楚,您给指点下呗 谢谢了。。。
发表于 2011-1-27 10:3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及其赞同十楼童鞋的观点 我这一段也在找您录制的3458章节 可惜木有找到 :'(
发表于 2011-1-28 21: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只能来学习啦,谢谢~~~
发表于 2011-1-28 22: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份交给待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这个是08般公安基础知识的原话,但是《刑事诉讼法》规定是两份,虽然一般使用上位法,可我们毕竟是参加招警考试,还是按《公安基础知识》上的说吧。
发表于 2011-1-29 22: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jionguai 的帖子

回答的太好了!!  解了我心中一直在争吵的一个谜团~~
发表于 2011-1-29 22: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灰色肩章 的帖子

期待老师过来解惑!!!
发表于 2011-1-30 17: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在矛盾这个问题呢
发表于 2011-1-30 17: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肩章老师来回答
发表于 2011-1-30 18: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3份,保证是三分,做过好多题都是3份
发表于 2011-1-30 18: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楼主| 发表于 2011-1-31 11: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灰色肩章 于 2011-1-31 11:20 编辑

似乎大家讨论不是很激烈啊。。。。所以一直不给答案。。。。。
1、《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讲到,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三份,不便提取物品一式两份。
这是关于刑事侦查中,关于扣押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是法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充其量是部门规章。法律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因此如果回答:一式两份,没有错误!
但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关于侦查活动的具体规范,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刑事诉讼法侦查部分的实施细则,因此一式三份,也不错!
公安基础知识第六章侦查部分,是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编写的,所以,书上说是一式三份!

结论一:刑事侦查中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三份、一式两份均正确,平时做题、考试时一般选三份
3、《治安管理处罚法》(注意,不能在引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处罚法06年实施,并有程序部分)规定:治安案件查处中,公安机关可以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
结论二:治安案件查处,扣押物品清单就是一式两份。
 楼主| 发表于 2011-1-31 11: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相关法条,有兴趣的童鞋自己去查查。
发表于 2011-1-31 17: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问一下 对于赔偿部分 新国家赔偿法出来了 和教材的有出入 是应该按照新法了吧 希望老师能带头总结下啊。。我看着很晕。
 楼主| 发表于 2011-1-31 23: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gy5991921 的帖子

有空弄下
发表于 2011-2-1 10: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先提前谢谢老师啦 {:soso_e113:}
发表于 2011-2-2 10: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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