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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 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岗位、名额 本次招考岗位为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招考100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1、教育系统(含党校)20名: 一中9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地理教师岗位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职业中学8名(其中:英语教师岗位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党校3名(其中:法律、经济管理教师岗位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2、卫生系统60名: 县医院28名(其中:3个临床医师岗位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疾控中心3名;中医院16名(其中:1个临床医师岗位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妇幼院13名(其中:1个临床医师岗位为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3、其它事业单位20名: (1)太行山大峡谷旅游开发管理区5名; (2)粮食管理中心2名; (3)社会工作联络中心2名; (4)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1名; (5)红十字会1名; (6)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6名; (7)农业执法大队3名。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GCD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专业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正无私,爱岗敬业;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本次招考学历要求:(1)教育系统为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二本)以上,有 学士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2)卫生系统为医学类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可放宽至医学类全日制专科学历;(3)其它事业单位招考人员均为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前——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5、报考人员须具有本县户籍(2010年12月15日前在册户口)。其中:报考15个研究生岗位的不限户籍; 6、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经 面试、 体检后聘用。 7、其他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三、报名办法 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1、报名要求 报考者可根据报考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持户口簿、身份证、 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原件和A4纸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校老师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转回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入学前本县户籍证明。报考者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 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及户口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壶关县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为每人100元。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2月18日——2010年12月25日 地点: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4、报名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考人数的1:3以上,可参加笔试,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其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分共20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①报考教育、卫生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 ②报考县直其它事业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 申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分,《申论》占6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符合面试条件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共同列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场面试成绩平均分,否则不予聘用。 3、笔试、面试成绩比为6:4,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体检 体检按报考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 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 按各个报考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纪检委等共同组织,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将笔试、面试、体检、拟招聘人员名单等在新闻媒体和壶关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一经聘用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详情请登录中国壶关(网址:http://www.huguan.gov.cn)或拔打咨询电话:8779343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