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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的精神和公务员转任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委政法委决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 一、遴选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计划公开遴选10名机关公务员(具体职位附后)。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河南省省直、省辖市、县(市、区)、乡(镇)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 6、2年以上工作经历(选调生需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遴选职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以及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实行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1日至15日,每天9: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郑州市花园路88号河南饭店2号楼第1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登记表的原件、职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和以上资料复印件各2份,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时由本人填写《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报名表》(附后),一式2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5、各遴选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遴选人数。 6、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平安网公布。请于2010年12月25日(周六)下午14:00至17:30到郑州市花园路88号河南饭店2号楼第1会议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行政管理学、法律等理论、知识,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公文写作与处理的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1年1月8日(周六)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省委政法委将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需要时间,请提前准备)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省委政法委政治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七、公示、试用及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拟遴选人数研究确定与拟遴选职位最适合的拟转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拟转任人员到省委政法委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后,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对录取人员在报考资格通过后晋升的职务不予认可。 附件: 1:《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职位表》 2、《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机关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0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