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课骨干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技师资格者;专业教师要求应届全日制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者。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
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专业课骨干教师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6)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0年12月21日起至2010年12月26日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法:
采用邮寄、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连同专业技术资格、学历学位、原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学校就业推荐表、近两年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扫描件发送到
gdlgxx2011@163.com邮箱;或将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到“广州市越秀区云泉路162号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综合办,邮编510500”,并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
考试,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应不小于3:1。并于2011年1月3日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到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综合办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原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
学历认证证明;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
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1年1月9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的人选,进入面试(试讲)的人选与岗位数之比不小于2:1。
3.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定于2011年1月18、19日上午8:30开始。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1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以各面试(试讲)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采取实地或信函的方式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把拟聘人员名单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十)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综合办负责解释。
附件:
1.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2010年下半年招聘专业课骨干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2010年下半年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