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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宁波检验检疫系统公开招录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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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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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宁波市的正厅级直属局,下设技术中心、保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在北仑、慈溪、余姚、奉化、鄞州、宁海、大榭、象山设有八个分支局,均下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增强检验检疫技术力量,强化我局实验室的技术支撑作用,努力提高实验室在技术攻关以及技术储备方面的核心作用,不断深化实验室能力 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科技兴检、人才强检战略,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全系统共招录事业编制人员4名(详见附件1)。
二、招录条件。
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㈡ 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㈢ 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㈣ 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㈤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等资格条件。
三、招录办法。
由于本次事业单位招录主要面向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将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专业测试、面谈、考察后直接录用的形式,现将具体程序公布如下:
㈠ 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将填妥的《宁波检验检疫系统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以电子邮件或信件的形式寄至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单位地址:宁波市马园路9号;邮编:315012;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 87021413;传真:0574-87021009;EMAIL:wangb@nbciq.gov.cn)。邮寄或发送Email请分别在信封和Email邮件名中注明应聘岗位及职位代码。
㈡ 资格审核。
我局将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和工作经历等方面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虑后确定入围专业测试与面谈人员名单。
㈢ 专业测试。
根据岗位特点,入围人员将首先接受相关专业技能测试,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岗位技能需求。
㈣ 面谈。
专业测试结束后,本次招录还将通过面谈的形式,进一步了解入围人员的专业背景、学术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最终将结合专业测试结果和面谈情况以决定入围体检程序人员。具体入围人员名单、专业测试及面谈的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核结束后电话通知或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㈤ 体检和考察。
1.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具体入围体检程序人员名单及面谈时间、地点待面试结束后在我局网站上另行公布。
2. 考察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㈥ 其他事项。
由于本次事业单位招录主要面向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对于专业方面的要求较高。如个别岗位因报名人员专业方面未达要求而造成岗位空缺,空缺岗位将持续招录,直至完成所有招录指标(空缺岗位等情况将于本次事业单位招录结束后另行公告)。
四、录用办法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所有录用为事业编制的人员将服从宁波局系统内调剂,对不能按时报到、不服从调剂的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监督和咨询
我局纪检监审部门对本次招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74-87021601。
有关招录工作的具体问题请拨打电话:0574-87021413。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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