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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发布] 关于全省2010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体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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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21: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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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时间:

2010109

二、体检对象

201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司法行政系统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

三、体检安排

1.考生请于201010815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到省监狱管理局(合肥市安庆路310号)办公楼一楼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按《体检考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集中参加体检。

2.考生集中后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乘指定车辆至体检医院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在车上请将手机装入信封袋内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私藏手机者视为违规,取消体检资格)。

3.考生验证、缴费(体检费用自理)完毕后,按规定领取参加体检的顺序号,随后在带队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分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要认真阅读《体检须知》,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招录机关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其中,对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以上四个项目要求复检的,当场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并视为考生认可检查和复检结果。对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身高、视力、体重、血压四个项目复查申请的,不予受理。

3.参加体检的考生看见通知后,请在工作时间速与我们联系确认。其中:400001400027职位考生,请联系055122150292215027400028400032职位考生,请联系05512838367

                        安徽省司法厅政治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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