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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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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5 15: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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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公安
关于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经资格复审和递补复审,现将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面试考场设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江二桥东侧,可在眉山市区内乘3、7、15路公交车直接到达)。
  (二)请考生于2012年11月17日上午8:30前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候考室。8:30封闭候考室,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认真阅读《面试规则》(见附件2),并严格遵守。
  三、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能测评对象为所有己参加面试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定于2012年11月18日下午(星期日),12:30前报到,13:00开始测试。12:30封闭测评场,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测评地点设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场(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江二桥旁,可在眉山市区内乘3路、7路、15路公交车到达)。若因天气原因不能按时进行,则视情对测评时间、地点做适当调整。
  (三)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须带上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三证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测,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见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为:(一)10米×4往返跑;(二)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三)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次数按照国公局函〔2012〕1号(见附件4)的规定执行。测评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
  四、咨询电话:(028)38168528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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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人员名单.XL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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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规则.doc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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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doc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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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doc
2012年11月14日
发表于 2012-11-15 16: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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