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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务员招录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江苏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政法〔2012〕9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宿迁市洪泽湖路139号,宿迁市司法局二楼政治处1206房间;
3、资格复审应带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①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报考专科、专升本职位的,请携带户口簿。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按报考职位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资格复审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四张(背面写好姓名),同时带足相关费用参加资格复审。
二、关于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招录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进入体检。
1、体检时间:2012年11月15日早上7:00点;
2、集中地点:宿迁市人社局一楼大厅(洪泽湖路156号市便民方舟3号楼)门前;
3、注意事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要严格遵守公务员体检要求,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
考生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宿迁市人社局 84359275
宿迁市司法局 84362641
附:政法干警进入体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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