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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招考] 山东省平阴县2010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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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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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中共平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发[2008]5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已取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含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75年6月17日至1992年6月17日期间出生)。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平阴生源未就业的2006—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毕业生。
2、在平阴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2010届国家计划内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
3、平阴生源未就业的2006-2010届平阴卫校全日制护理专业国家计划内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学历条件要求的护理岗位。
报考护理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需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证,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报考,7月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平阴县常住户口或平阴生源,另一方为2006—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毕业生的,报考时不受生源地限制。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43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详见《平阴县2010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卫生局组织,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进行指导监督。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平阴县劳动力市场大厦(锦东新区)。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严格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认真选择报考岗位,于2010年6月17日前登录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下载《平阴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按要求规范填写、贴好照片。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平阴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和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往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报考护理专业岗位报名的还须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入学前户口簿(验证平阴生源)、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报考孝直中心卫生院会计专业岗位的需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除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平阴县常住户口或平阴生源,另一方报名还须提交双方的相关材料和结婚证书;就业报到证显示已就业的,要出具解除就业协议或解除合同证明,出具解除就业协议或解除合同证明确有困难的,可承诺在体检和考核前提供,到时提供不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提交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招募通知书》、结婚证等证件需另提交一份复印件。
3、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和报考岗位,认真审验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现场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交报名考务费每科40元。交费成功人员于2010年6月22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或收费减免证明)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可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县卫生局报名,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不进行笔试,通过体检考核的方式直接确定拟聘用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的服务协议后予以聘用,不占用本次卫生招聘计划,报名时间截止到2010年7月30日。
四、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1、公共知识
卫生类专业招聘岗位公共知识笔试卫生基础知识,包括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等内容;会计学专业招聘岗位公共知识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事知识等)、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
2、专业知识
临床医学类专业、护理学、会计学专业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分别以临床医学、护理学、会计学专业的大学本、专科专业必修课为主要内容,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平阴县2010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其它卫生类专业招聘岗位不再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0年6月26日上午8:00—9:30公共知识,10:00—12:0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临床医学类、护理学、会计学专业招聘岗位按公共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其他招聘岗位的公共知识成绩作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名次排序,如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并列,以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名次排序;仅笔试公共知识成绩并列的,随其他事业单位追加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名次排序。报考护理专业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造成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由县卫生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县卫生局组织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县卫生局要对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后再组织进行体检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报批或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本通知书办理派遣、调动、聘用等手续。受聘应届毕业生截止2010年7月底未合格毕业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逾期一个月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到乡镇医疗机构的,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5年,期间不得调动和参加相关招聘(上级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人事档案由招聘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代理。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和县卫生局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择业期内大中专毕业生(含应届)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0531—87883760,县人社局0531—87885887。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31—87883716。
本简章由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平阴县2010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阴县卫生局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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