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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感悟]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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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5 10: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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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doc (38.5 KB, 下载次数: 23)

            2、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doc (32 KB, 下载次数: 15)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经批准,我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其中,博士8名、硕士15名。结合学校今年对人员的需求情况,特制定河南财专2010年招聘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推荐1《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
  
  2.身体健康;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4.具有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有关招聘信息,河南财专将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河南省财政厅网站、河南财专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财专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情况报财政厅人事处备案。
  
  1.报名时间:6月5—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与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到河南财专人事处报名,填写报名表(见推荐2);网上报名者,需将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报名表发送到邮箱:rsc@hacz.edu.cn。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材料。
  
  3.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者,填写《河南省财专公开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人:牛毅  邹锦吉
  
  联系电话:0371-63829181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由河南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河南财专组织实施。河南财专根据实际和招聘岗位特点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综合考核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能力测试,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经河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和河南财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⑴对专任教师采用笔试、试讲、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写作能力。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师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科研能力、获奖情况、取得相关专业资格情况、毕业院校及专业、综合素质等情况。
  
  ⑵对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实际操作、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写作能力;业务知识、实际动手能力、科研获奖情况等。
  
  成绩计算: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4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实际操作人选;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能力考核人选,最后将入选人员的成绩(三项成绩按4:4:2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可进行面试加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和成绩,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网站、河南财专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省财政厅: 0371—65802904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5900307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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