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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县直事业单位整体工作水平,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原省人事厅《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皖人发[2002]2号)等规定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利辛县2010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人员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由县人事局会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面试和考核。分通用类、财会类、建筑工程类、城乡规划类、园林绿化类、测量测绘类、土木工程类、计算机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医技类、派驻乡镇农合稽核类、种子市场监管类等13大类。招聘通用类全县统一报名,“打捆”招聘,再结合本人志愿和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单位;其他类报名按招聘单位和岗位类别报名。报考人员于2010年6月14日至1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到县人事局(县政府大院内)现场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须提供:(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是高校 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的,凭学校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录聘时再审查确认学历);(2)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3)填写《利辛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可登录亳州市人事人才网、利辛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2、收费标准。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执行。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报名时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发面试通知书时收取。享受国家“低保”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凭低保证(特困档案卡),县区民政部门证明,经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用。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小于3:1,若小于规定比例,取消该职位招聘或核减该职位选聘计划。对特殊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未开考职位报名人员可在6月19日改报其他职位。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按13大类分别出题组织笔试。通用类、派驻乡镇农合稽核类笔试范围为科学发展观、经济、法律基础知识、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务实、语文及公文写作等,其他类笔试范围按学历知识程度和专业确定。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生务于2010年6月22日至25日到利辛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见准考证背面。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按招聘计划的2倍分单位和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细则另行制定。 3、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按6:4比例计算总成绩。 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应招聘岗位的1:1的比例,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主要是审查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处理结论。 体检按 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招聘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人选,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录聘手续。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558-8812358 咨询电话:0558—88121518812262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利辛县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计划一览表
利辛县人事局 二O一O年六月七日
利辛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计划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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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单位 | 性质 | 招聘计划 | 招聘范围 | 招聘条件 | 小计 | 其中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及其它要求 | 县直事业单位 | 财政全额事业 | 10 | 通用类8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不限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 | 不限专业。含行政中心2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1人、农合局1人、人事局下属事业单位2人、招商局3人、妇幼保健站1人。 | 行政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事业 | 1 | 计算机1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不限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 | 需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事业 | 4 | 财会类2,建筑工程类2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不限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 | 财会人员需财会类、统计类相关专业毕业;建筑工程类需建筑类及相关专业 |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局 | 财政全额事业 | 29 | 临床医学4,计算机1,财会1;派驻乡镇稽核人员23名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不限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需临床医学相关专业;计算机类需计算机相关专业,财会需财会、统计类相关专业,派驻乡镇稽核人员不限专业。 | 妇幼保健站 | 财政全额事业 | 6 | 临床医学3,医技类2,护理1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不限 | 除护理类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其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 | 临床需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护理需护理专业;医技需影像、检验等相关医技专业 | 卫生进修学校 | 财政全额事业 | 5 | 临床医学2,护理3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临床医学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护理类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 | 分别为临床医学类、护理类相关专业 | 县政府行管室 | 财政全额事业 | 1 | 计算机类1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不限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县招商局 | 财政全额事业 | 1 | 计算机类1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不限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 |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 建委系统 | 财政全额事业 | 12 | 城市规划3,园林绿化2,测量测绘2,土木工程5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不限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 | 城市规划需城市规划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需园林规划、园艺相关专业;测量测绘需工程测量技术、测绘工程等相关专业;土木工程需工民建、工程管理、建筑学、给排水、市政等相关专业 | 财政局下属农村财政局 | 财政全额事业 | 1 | 计算机1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不限 |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 | 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 财政局下属会计核算中心 | 财政全额事业 | 1 | 建筑工程类1 | 不限 | 25周岁以下 | 不限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 | 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 | 注:各岗位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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