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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实际,县财政局、县畜牧局、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工作人员。其中县财政局6名;县畜牧局14名;县司法局17名(见附件1)。
一、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条件参照《2010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符合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等次的;
6、曾在正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2日至6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信息资料将不得修改。2010年6月8日进行信息确认,未经信息确认者视同放弃报名。
(二)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联系电话:03968922256,03968930687。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以上所有证件需交复印件各2份)、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所在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5张(背后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报名时填写《河南省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费。河南籍省外院校考生须注册后方能报考(见附件3)。
(四)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进行调整。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两年内不得参加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没收其所有证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10年6月2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的命题、评卷委托省以上考试机构承担。
1、财政系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2、畜牧系统:
畜牧兽医类专业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和畜牧兽医基础知识(100分);
计算机类专业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畜牧兽医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50%。
3、司法行政系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分)及法律基础知识(5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法律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基础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包括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及表达、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八部门下发的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关于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的精神,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3分(正阳范围)。
取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只限报考司法行政系统考生)。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当拟聘用职位比例出现1:1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面试方案由人事部门会同财政、畜牧、司法部门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2010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复查工作。合格者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畜牧局、县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简章由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阳县财政局、正阳县畜牧局、正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河南籍省外院校考生注册注意事项.doc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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